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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业现真假“李逵”,大唐酒业称侵权产品仍在流通

时间:2025-2-13 2:14:38

白酒业现真假“李逵”,大唐酒业称法院判赔后侵权产品仍在流通、将追责到底

【中国白酒网】2月10日,大唐酒业官微发布关于与大唐酒业集团公司相关纠纷案的严正声明。

声明显示,2024年11月26日,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对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大唐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酒业)与贵州大唐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酒业集团公司)不正当竞争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大唐酒业集团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对于一审未支持的部分诉讼请求,大唐酒业将依法向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大唐酒业称,2024年3月,接连数批陌生人来到公司总部“维权”并出示了《白酒产品买卖合同书》,要求履行合同,交付产品。签订该合同的主体是“贵州大唐酒业(集团)有限公司”,既非大唐酒业的子公司,也非公司及股东投资或授权的公司。合同中的“茅人河”系列酱香酒,既非大唐酒业的商标也不由其生产。2022年8月,周震等人将其名下企业名称变更为“贵州大唐酒业(集团)有限公司”。

此后,周震等人伪造了大唐酒业股东签字的股东会议决议,在决议中编造成立所谓的集团公司,并将大唐酒业的厂址、发展历程、现状照片、获奖经历及公示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信息编撰成册,对外进行宣传招商或销售白酒产品。2024年4月,大唐酒业向大唐酒业集团公司注册地贵州铜仁的碧江区人民法院起诉。2024年11月26日,碧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大唐酒业集团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5万元。

大唐酒业表示,近期,大唐酒业注意到大唐酒业集团公司的“茅人河”系列酱香型白酒仍有流通,且相关网页仍在更新。

截至2025年2月6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显示,大唐酒业集团公司仍正常存续。关联企业贵州大唐茅人河酒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贵州大唐农旅发展有限公司、贵州大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企业仍正常经营。

大唐酒业强调,大唐酒业与上述企业无任何隶属或股权关系,也不存在任何投资、合作、业务往来关系,上述企业的一切行为均与大唐酒业无关,其假冒大唐酒业下属企业所从事的任何行为,大唐酒业依法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此外,大唐酒业表示,公司将进行调查取证并向有关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保留采取民事诉讼、刑事报案等权利,并通过法律途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坚决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大唐酒业成立于1999-06-03,法定代表人为郭云松,注册资本为1亿元,经营范围包含:白酒生产、销售。该公司由深圳市铂欣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5%,李自纲持股25%,深圳市辉庭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5%,陈清杰持股9%,郭云松持股6%。

大唐酒业集团公司成立于2017-09-27,法定代表人为刘德成,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销售: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含酒类)等。该公司由刘德成、贵州大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分别持股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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