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白酒网】9月27日,因关联交易未及时信披,皇台酒业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皇台酒业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情形:
2022年,皇台酒业通过供应商泸州市巴舟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的基酒由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陈兵实际控制的公司供应,涉及金额1301.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5%。
2022年,皇台酒业向陕西青山绿水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山绿水”)销售酒类产品,涉及金额350.6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3%,青山绿水由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长安盛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皇台酒业未及时对以上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3年9月14日才对上述事项补充审议并于2023年9月16日对外披露。
监管函指出,皇台酒业董事长赵海峰、董事兼总经理代继陈、时任财务总监魏万栋、副总经理陈兵、时任董事会秘书段文新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深交所表示,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提醒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资料显示,皇台酒业主要业务包括白酒酿造与销售、葡萄酒酿造与销售和酿酒葡萄种植。
业绩方面,皇台酒业2023年上半年营收约7448.69万元,同比增长5.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303.85万元,同比增长2.20%。
二级市场上,皇台酒业冲高回落,截至9月27日,报16.48元/股,年内小幅下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