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白酒网】10月14日,据贵州省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醇汇居酒坊等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包谷酒不合格,含有不得添加的甜蜜素、糖精钠。
抽检信息通告显示,标称织金县醇汇居酒坊生产的散装47度包谷酒(白酒)(生产日期2024/7/13)含有不得添加的甜蜜素;标称七星关区老聂酿酒坊生产的散装50度包谷酒(生产日期2024/7/13) 含有不得添加的甜蜜素;七星关区徐永飞酒坊生产的散装50度包谷酒(生产日期2024/7/21)含有不得添加的糖精钠;织金县化起张氏酿酒坊生产的散装51度包谷酒(白酒)(生产日期2024/6/22)含有不得添加的糖精钠。
贵州省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及时控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