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白酒网】10月17日,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信息,该局日前公布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八批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某酒业有限公司发布含有增加人体功效内容的酒类广告案。2024年4月2日,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责令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11月12日,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依法对某酒业有限公司在抖音App上发布含有增加人体功效内容酒类广告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9月在抖音App上开设了企业视频号,招聘男主播在抖音App上进行酒类产品的销售。2023年10月17日,当事人招聘男主播发布在抖音App上的视频中含有增加人体功效内容,该视频的点击量为110次。2023年11月10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听其他员工反映男主播发布的部分视频里含有增加人体功效的低俗内容,遂辞退了男主播,并将前期录制的全部视频设置成“私密”,公众无法再通过该公司企业视频号观看相关视频。
相关违法视频为当事人员工在当事人直播间录制,在当事人抖音App上发布,无广告费用。当事人发布酒类广告含有增加人体功效内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酒类违法广告往往夸大产品效果,甚至还存在低俗、恶俗的内容,这些广告不仅违反了广告法规定,误导消费者,还损害社会道德风尚,查处这类违法广告,有助于净化酒类广告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