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白酒网】郎酒不允许别人姓“郎”,一审判决获赔1.96亿元。而在事情热度还没消退之际,“贵玉”商标持有者鹏彦公司也发出一份公开信,痛诉洋河股份旗下贵州贵酒公司霸凌,再次引发广泛关注。
近日,鹏彦公司发出《贵酒公司过度维权抢“贵玉” 鹏彦公司哭诉遭“行业霸凌”的公开信》,称因法院最新判决支持了贵州贵酒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撤销鹏彦酒业“贵玉”注册商标的诉求,其将失去“贵玉”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而贵州贵酒也“成功”将其辛苦打造的品牌据为己有。
洋河股份旗下贵州贵酒被指霸凌同行
11月19日,贵州省仁怀市鹏彦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彦公司”)发布了《贵酒公司过度维权抢“贵玉” 鹏彦公司哭诉遭“行业霸凌”的公开信》(以下简称“《公开信》”。信中该公司称,其于11月13日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贵州贵酒公司诉“贵玉”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作出的二审判决。该判决最终支持了贵酒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撤销鹏彦公司“贵玉”注册商标的诉求。
鹏彦公司表示,这意味着其将失去“贵玉”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而贵州贵酒也“成功”将其辛苦打造的品牌据为己有。其在信中表明第1414829号第33类“贵玉”是合法存续了26年的贵州本土品牌,鹏彦公司对该商标倾注了大量心血和汗水,经过多年的使用推广,在客户群体中已经享有了一定的知名度。
在《公开信》中,鹏彦公司法定代表人许鹏介绍了商标纠纷的来龙去脉。1998年12月,鹏彦公司“贵玉”商标注册,商标号为第1414829号第33类,持有人为许鹏,专用期限至2030年6月。2021年11月,贵酒公司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撤销“贵玉”商标。2022年5月,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鹏彦公司在规定期间内在核定商品上使用了该注册商标,驳回了贵酒公司的撤销申请。2022年7月,贵酒公司提出复审申请。2023年5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复审决定,维持原决定。贵酒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2024年6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撤销复审决定。鹏彦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高院上诉。2024年11月13日,鹏彦酒业收到二审判决。该判决支持了贵酒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撤销鹏彦酒业“贵玉”注册商标的诉求。
鹏彦公司在《公开信》中强调,自己“在依法使用该商标的过程中,既没有与贵酒公司的商标使用构成近似,更没有采取容易误导公众混淆的事实”。为此,他认为,“贵酒公司通过查找鹏彦公司作为小微企业在知识产权等方面存在的漏洞,不是以商标竞争、品牌竞争、产品竞争、市场竞争为理由,而是滥用其商标权,以‘连续三年不使用’等方式撤销‘贵玉’商标——贵州白酒的品牌资源和本土企业的心血,从而阻止同行企业在市场上使用含有‘贵’字的合法商标。”
记者查询了解到,贵州贵酒为洋河股份(002304.SZ)全资子公司。前身系1950年成立的国营贵阳酒厂,2009年12月改制,更名为贵州贵酒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 6月,被洋河股份全资收购,正式成为洋河旗下一员。目前,贵州贵酒的董事长为陈太松,其也为洋河股份的副总裁。但贵酒公司似乎对使用“贵”字的白酒商标十分敏感,据媒体报道,从2019年起,贵州贵酒便以侵害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起诉了上海贵酒(600696.SH)等几家公司。
贵州贵酒曾申请“贵玉”
在中国商标网上,选择第33类行业,以“贵”字进行检索,可以搜到21270件商标;以“贵酒”进行检索,可以搜到796件商标;以“贵玉”进行检索,可以搜到63件商标,其中就有2021年11月16日,贵州贵酒申请的第“60627423”号商标。该商标经历过一次驳回,目前正在等待驳回复审。
对于判决结果,鹏彦酒业表示保留申请再审的权利。“无论结果如何,我们都不会放弃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我们会继续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也会通过各种途径来揭露‘行业霸凌’行为,让更多的人了解贵州小微企业的遭遇,并期待引起当事人和贵州白酒行业同仁的反思与警醒!”
在专家看来,商标是企业品牌的核心要素,也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据《2023分众传媒•胡润品牌榜》,贵州茅台的品牌价值已经超过万亿,而五粮液也达到了2600亿,保护商标也是在保护企业的无形资产。对于中小酱酒企业而言,如果没有建立起商标护城河,以后一旦遭遇类似的纠纷,对企业而言将是巨大的损耗。
业内人士指出,中小酒企在知识产权方面普遍存在短板。由于历史原因和资金限制,很多企业在商标注册、保护和管理方面缺乏经验和专业能力。这导致一些企业虽然拥有独特的品牌,但也难以有效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容易引发同行纷争。与此同时,随着白酒行业的竞争加剧和存量时代的到来,一些企业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和提升品牌影响力,不得不采取一些激进的市场策略和产品创新方式。然而,这些举措往往容易引发与企业之间的商标纠纷和诉讼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