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7个表扬减刑5个月,目前仍被人举报实施“打击报复”
【中国白酒网】3月12日,当年极具争议的茅台集团原副总经理房国兴将刑满出狱,其过往经历再次引发关注。
图为房国兴(资料图)
01、服刑期满:在贵州福泉监狱关押,3月12日家人将接他出狱
今年66岁的房国兴系浙江省宁波市人,户籍地为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
知情人士告记者,房国兴系贵州省遵义市原政协委员、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曾任贵州省仁怀市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贵州省遵义市政协副主席,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5年2月13日被刑拘,判刑后被送到贵州省福泉监狱服刑。
福泉监狱相关人士向记者证实称,3月12日,房国兴刑满释放,届时他家人将前去监狱接他出狱。
至于他在监狱的表现,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称自己不是一线民警,具体情况不太清楚,“他家人何时来接,他就何时出狱。”
02、从政经历:中专毕业从办事员到副厅,茅台副总任上落马
记者检索发现,1981年6月,房国兴从遵义市财经学校中专毕业后,先后任遵义地区商业局财会科办事员、遵义地区商业局团委书记,后来任该局办公室主任、副局长。
2001年1月,他调任贵州省仁怀市副市长、党组成员;8个月之后,他出任仁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两年后出任仁怀市委副书记、市长、党组书记,2006年6月,他升任仁怀市委书记。
2011年2月,尽管举报不断,但房国兴还是迎来仕途的高光时刻,他任遵义市政协副主席、仁怀市委书记(副厅级)。
两年后,他出任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2014年11月,房国兴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后来贵州省检察院决定,指定贵阳市检察院依法对贵州茅台酒厂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房国兴(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房国兴系中专毕业,在职读了大学,他从办事员做起,一直做到副厅级。”贵州官场相关知情人士对记者介绍说,当时房国兴在茅台集团领导排名中位居第六。
第一财经日报曾报道称,当初房国兴落马前最后一次露面是2014年10月28日,当天他参加了国酒文化研究会举办的第十一个茅台酒节,“他向茅台酒历代祖师、宗师献酒和行鞠躬礼。”
03、受贿获刑:收受逾1000万和一辆小车,监舍阻止他人犯罪获立功
当年房国兴落马后被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经贵州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贵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2015年12月15日,贵阳市检察院向贵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判决书显示,贵阳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4年,房国兴利用其担任贵州省仁怀市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008.9186万元和价值90.8万元的大众牌途锐轿车一辆。
记者梳理发现,该法院查实的有23笔,其中最多的一笔约250万元和那辆小轿车,最少的一笔是4万元。
该法院进一步称,2004年至2013年期间,房国兴接受糊涂酒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请托,利用其担任仁怀市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该公司商标权纠纷、扩建征地拆迁以及减免因污染环境所受行政处罚等事宜提供帮助,先后6次收受刘某某所送贿赂款约250万元和那辆小轿车。
贵阳市中级法院另外查明,案发后房国兴除交代办案机关已掌握他收受刘某某贿赂的犯罪事实外,他还主动供认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同类犯罪事实。此外,房国兴被羁押在贵州省清镇市看守所期间,积极阻止同监室人员张某某的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有效避免严重后果发生,具有立功表现。据此,该看守所出具的情况说明证实,2015年11月21日,张某某殴打罗某某时房国兴与他们予以劝解,看守所监控录像证实,当天房国兴具有积极阻止继续殴打罗某某的行为。
该法院还称,经查,房国兴归案时,办案机关已掌握其非法收受刘某某等人贿赂的事实,其归案后除如实交代这些事实外,还主动交代办案机关不掌握的其他同类犯罪事实,其行为属于坦白,而非自首。房国兴虽对部分事实作辩解,但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态度较好。房国兴及其家属积极退缴大部分赃款,确有悔罪表现。
贵阳市中级法院认为,被告人房国兴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他具有坦白情节,认罪悔罪,积极退缴大部分赃款赃物,并具有立功表现,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2016年12月8日,该法院一审宣判称,房国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刑期至2025年8月12日止。他受贿所得赃款和那辆小轿车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04、裁定减刑:3年间有7个表扬,法院允许减刑5个月
宣判后,房国兴被送到贵州省福泉监狱服刑。贵州省黔南州中级法院的一份刑事裁定书显示,2022年3月3日,刑罚执行机关贵州省福泉监狱以罪犯房国兴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提出减刑建议书,报送该法院审理。
经审理查明,罪犯房国兴在服刑改造期间,能认罪悔罪,服从管理教育,遵守监规,深挖自己的犯罪根源,积极追求改造。在劳动中能服从分配,按时完成各项劳动任务,积极参加“三课”学习,成绩合格。2017年4月至2020年9月共获得7个表扬。
另查明,该犯财产性判项已履行,赃款已退清。
该法院认为,罪犯房国兴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条件,依法可以减刑。对于刑罚执行机关提出对罪犯房国兴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的建议,该法院予以采纳。
2022年3月31日,该法院裁定称,对罪犯房国兴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刑期至2025年3月12日止。这意味着服刑完10年1个月后,房国兴即将出狱。
05、遭遇举报:男子被羁押297天无罪释放,实名举报曾疑遭房国兴打击报复
记者采访获悉,房国兴落马前后,家住贵州省仁怀市坛厂镇的刘先生一直在网上实名举报他,称疑遭他打击报复。
今年56岁的刘先生告诉记者,他与房国兴结怨始于2004年,那时房出任仁怀市市长,他们对村民罚款后连张收据和白条都没有,大家怨声载道,他便开始向各级部门反映并将此事发在网上。同时,他还曝称当地某镇一名主要负责人与情人育有一子。
刘先生出示的一份拘留通知书显示,2004年10月19日,他因涉嫌诽谤罪被仁怀市公安局刑拘,羁押在仁怀市看守所,后来被逮捕。
2005年6月,仁怀市检察院向仁怀市法院提起公诉,指控称刘先生捏造事实诽谤国家公职人员,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诽谤罪追究其刑责。后来,该检察院撤回起诉,刘先生遭羁押近300天后释放,获国家赔偿约3万元。
针对此事,遵义市检察院称,鉴于仁怀市公安局民警李某和郑某在承办案件中证据意识淡薄,在刘先生涉嫌诽谤等违法犯罪的事实不够清楚、证据尚不充分的情况下立案报捕,致该案最终撤案,该检察院已向仁怀市公安局提交了《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两民警的教育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同时对两人予以批评教育,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刘先生说,自己之所以遭到无辜羁押,怀疑系房国兴动用公权打击报复所为,“当初我举报房国兴后,他曾多次派人找我到他办公室洽谈,提出给我丰厚的封口费等,还许诺给我茅台酒专卖店,全遭我拒绝,这些年来我没有放弃,一直在举报他的余罪,希望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
刘先生提供的证据显示,目前贵州省检察院已经受理他的举报材料,此事尚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