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白酒网】8月1日,伊力特(600197.SH)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四师国资委下发的《关于印发〈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资厅产权〔2022〕122号)根据《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公司对侵犯公司权益,假冒国企情况进行了自查。
自查发现,伊犁伊力特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伊犁乳业”)及其投资企业伊力特乳业集团(西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乳业”)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含有我公司名称字号及注册商标“伊力特”。早在2001年、2007年我公司“伊力特”商标在第33类、第29类均获注册,成为注册商标。上述公司的广泛宣传及推广,已造成消费者混淆,社会公众被误导以为系国企、或与我公司具有特定的关联关系,损害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采取必要的行政、法律手段,以维护国有企业的合法利益,坚决清理假冒国企行为。公司特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消费者,伊犁乳业与西安乳业非我公司关联企业,也非国有企业,使用我公司名称字号及注册商标“伊力特”进行的一切商业活动,均未经我公司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