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曝光台 >> 内容

四川省法院:泸牌老窖侵权泸州老窖,赔偿260万元

时间:2023-4-23 17:25:36

当庭判决!侵犯名优白酒商标专用权赔偿260万元

【中国白酒网】成都4月23日电 为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服务保障四川省构筑世界级优质白酒产业集群,在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四川省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王树江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泸牌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牌老窖公司)与被上诉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老窖公司)及原审被告新乡兰艾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兰艾科技公司)、孔昆朋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案情回顾:

泸州老窖公司的“泸州老窖特曲80版”包装、装潢系具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包装、装潢。2021年起,泸州老窖公司发现兰艾科技公司、孔昆朋销售的“泸牌老窖窖藏、团结、特曲80”等被诉9款白酒产品均在内外包装上突出使用“泸牌老窖”或“泸州老窖”标识,且“泸牌老窖窖藏、团结、特曲80”等被诉5款白酒均使用了与“泸州老窖特曲80版”近似的包装、装潢,容易使消费者混淆或误认,遂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向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泸州中院经审理认为,泸牌老窖公司、孔昆朋、兰艾科技公司的行为构成侵犯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依法判决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泸牌老窖公司赔偿泸州老窖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60万元,孔昆朋在96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兰艾科技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0万元。泸牌老窖公司不服,向省法院提起上诉。

四川省法院审理认为:

关于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泸州老窖公司依法注册第915682号、第915681号注册商标,应受法律保护。涉案注册商标经过长期宣传和使用,在市场上享有广泛知名度和影响力。泸牌老窖公司在被诉9款产品的内外包装上均突出使用或构成商标性使用。被诉9款产品上使用的“泸牌老窖”标识与泸州老窖公司第915681号、第915682号注册商标比对,均由4个字组成,其中“老窖”和“泸”字均使用与涉案注册商标字形近似的繁体,呼叫、文字构成近似,二者核定使用商品均为酒类,被诉侵权标识与涉案注册商标亦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容易导致混淆。因此,泸牌老窖公司生产、销售被诉商品的行为侵害了泸州老窖公司的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

关于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泸州老窖特曲80版”酒系泸州老窖公司“泸州老窖”系列酒之一,其酒瓶总体造形为方瓶(八面,其中四正面宽,面面相交的四条棱为细窄面)、圆底、两侧有麦穗,该包装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使用至今,2018年7月31日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经过泸州老窖公司多年的宣传使用及广告投入,具有显著性,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具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包装、装潢,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泸牌老窖公司的泸牌老窖团结酒、喜庆酒外观设计专利于2021年取得,晚于“泸州老窖特曲80版”的包装、装潢及其外观设计专利。泸牌老窖公司生产的“泸牌老窖窖藏、团结、原浆酒、喜庆酒、特曲80”5款酒均使用了与“泸州老窖特曲80版”酒近似的包装、装潢,容易使相关公众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

综上,泸牌老窖公司明知涉案注册商标享有较高知名度,且其在申请“瀘牌”等商标被驳回的情况下,仍继续生产、销售涉案被诉侵权产品,侵权规模较大,侵权恶意较为明显。一审法院结合泸州老窖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差旅、公证、律师费等合理开支事实,依法确定泸牌老窖公司赔偿泸州老窖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60万元,并无不当。

据此,四川省法院当庭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作者:王波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相关评论
发表我的评论
  • 大名:
  • 内容:
  • 中国白酒网 (www.baijw.com) © 2024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Email:beerxh@outlook.com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