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集团旗下华贵人寿被罚超273万,董事长等责任人同步被罚
【中国白酒网】6月2日,贵州银保监局连发16张罚单,直指茅台集团旗下华贵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贵人寿”)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金额合计349.5万元。
罚单显示,华贵人寿因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妨碍依法监督检查,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未按规定缴回许可证原件,以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进行关联交易,部分投资管理人选聘未经董事会决策程序确定,虚假列支财务事项,被警告并罚款201.5万元。
华贵人寿贵州分公司因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财务数据不真实、未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实际履行高管职务,被罚72万元。
罚单公开后,华贵保险在官网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已完成处罚问题的整改,并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全面加强业务管理和内部管控,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与此同时,14名相关责任人一同被罚,包括现任董事长汪振武等。
具体来看:
安逸民是华贵人寿以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进行关联交易行为的直接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
汪振武是华贵人寿以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进行关联交易、部分投资管理人选聘未经董事会决策程序确定行为的直接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15万元;
汪骏飞是华贵人寿妨碍依法监督检查行为的直接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吕文韬是华贵人寿妨碍依法监督检查行为的直接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段冉是华贵人寿虚假列支财务事项行为的直接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王海兵是华贵人寿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行为的直接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
王学良是华贵人寿以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进行关联交易行为的直接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李春是华贵人寿以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进行关联交易行为的直接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
贺韦嘉是华贵人寿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行为的直接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
杨红燕是华贵人寿妨碍依法监督检查、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虚假列支财务事项行为的直接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11万元;
王庆军是华贵人寿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虚假列支财务事项行为的直接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12万元;
徐永帅是华贵人寿贵州分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行为的直接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
刘晓军是华贵人寿贵州分公司未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实际履行高管职务行为的直接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徐洪超是华贵人寿贵州分公司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财务数据不真实、未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实际履行高管职务行为的直接责任人,撤销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警告并罚款6万元。
华贵人寿官网简介显示,该公司是经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17年2月成立的全国性人身保险公司,首期注册资本金10亿元人民币,2023年4月增资至20亿元人民币,总部注册地位于国家级新区贵州省贵安新区。
主要股东有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黔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贵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嘉鑫辉煌投资有限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