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白酒网】 10月18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批次食品样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其中1批次“蓝色之海”原浆烧坊酒检出酒精度不合格。
通告显示,连云港市灌云县杨集镇锡园天润发超市销售的、标称宿迁市洋河镇锦洋曲酒有限公司生产的“蓝色之海”原浆烧坊酒(45%vol 500mL/瓶,2012-11-08),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
资料显示,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主要影响产品品质。酒精度不合格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准确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器具未检定或检验过程不规范,造成检验结果有偏差;还可能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