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洋河镇龙凤酒厂1批次青花坊酒精度不合格
【中国白酒网】1月11日,据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显示,宿迁市洋河镇龙凤酒厂生产的1批次青花坊酒,被检出酒精度不合格。
不合格信息显示,盐城市东台市满惠购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宿迁市宿城区洋河镇龙凤酒厂生产的青花坊酒(480ml/盒,酒精度45%vol,2015-06-05),被检出酒精度不合格。
企查查信息显示,宿迁市洋河镇龙凤酒厂成立于1989年,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白酒(液态)生产,其他酒(配制酒:露酒)生产等。2021年10月,该公司就曾因生产的1批次白酒产品酒精度不合格,受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罚。2023年11月,该公司以及法定代表人彭素珍被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执行限制消费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