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白酒网】近日,金沙古酒酒业在官方公众号上发布致金沙古酒经销商伙伴的一封信。当中提到,第1753890号图文商标是由贵州安底斗酒酒业公司持有,我司作为其子公司使用该商标受国家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
其还表示,关于“金沙古酱系列产品不能再生产及销售”系不实言论。2023年我司与贵州金沙窖酒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窖酒’)发生商标纠纷被法院判决侵权后,我司遵守判决结果,已停止使用与金沙窖酒第12710481号注册商标标识有侵权争议的旧款“金沙古酱”商标标识,并于2023年12月停产相关产品。
新款“金沙古酱”商标标识升级及篆体字体系列产品于2023年6月推出,受国家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请各位经销商放心销售。
声明还透露,公司已着手努力通过法律程序恢复金沙县酒企对“金沙”二字所代表的地理含义的正常使用。公司已向商标局提出金沙窖酒所持有“金沙”商标的无效申请。在商标使用未得最终定论前,请各经销商规范使用金沙古酒持有商标。
声明最后提到,公司与金沙窖酒之间的商标纠纷案件属于系列案件,而不是简单的单个案件纠纷。目前部分案件仍然在法律程序中,并未完结定性。针对已完结案件,我司也已提起再审要求,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对该系列案件已举行了再审听证。
对于金沙古酱产品商标纠纷问题给各位合作伙伴造成的不便及不良影响,对此我司深表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