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白酒网】4月22日,新三板挂牌企业九华山酒发布公告,因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九华山酒董事、总经理张风旺,持股5%以上股东陈力伟,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陈力伟在2023年8月29日至11月21日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00股,成交金额合计500元;累计卖出股票10.77万股,成交金额合计91.545万元。张风旺在2023年3月2日至8月30日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票36.25万股,成交金额合计123.25万元;累计卖出股票101股,成交金额合计504元。
两人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决定对陈力伟、张风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九华山酒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因此被终止挂牌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