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中国白酒网】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持续提升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河股份”“公司”)价值创造能力和股东回报能力,公司制定并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现将公司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坚守长期主义,稳中有进发展
洋河股份位于中国白酒之都—江苏省宿迁市,是中国白酒行业唯一拥有“洋河、双沟”两大中国名酒、两个中华老字号,“洋河、双沟、蓝色经典、珍宝坊、梦之蓝、蘇”等六枚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公司创新推出以味定型的“绵柔型”白酒质量新风格,打造了梦之蓝、天之蓝、海之蓝、绵柔苏酒、珍宝坊等在全国享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绵柔经典产品。
2023年度,公司积极应对环境变化,坚持以品质品牌赋能发展,加强营销统筹与组织调度,提升运营能力和作战效率,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总体保持了“稳中有进”发展态势。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1.26亿元,同比增长10.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0.16亿元,同比增长6.8%。2024年,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公司将保持战略定力,一切以市场为中心,一切为发展作贡献,全力以赴推动企业在可持续成长、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行稳致远。
二、夯实公司治理,强化规范运作
公司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夯实规范治理基础。为适应上市公司监管法规的变化,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并结合公司情况和发展需要,制定了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修订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六项制度,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审议通过,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制度体系。
公司建立了标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3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全面审查和自我评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提高分红比例,加大股东回报
公司坚持价值创造与价值实现兼顾,在不断提升公司内在价值的同时积极回馈股东,让投资者充分享受企业发展成果。公司自2009年上市以来,每年都进行利润分配,2009年度至2022年度累计派发现金红利423亿元(税前),约占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总额的52%;2022年度现金分红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0.08%。
为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本着既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又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现有总股本1,506,445,0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6.6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7,020,034,044.84元(含税),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0.09%。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注重披露质量,积极传递价值
公司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体系,积极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公司官网发布公告,确保投资者平等获得公司经营信息,连续十一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考评中获得A级。公司积极践行ESG理念,披露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多方式提高投资者沟通效率,深化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知,并积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实现与投资者积极有效的双向互动。公司将在2023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对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内容进行互动沟通,并将及时披露召开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公司将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积极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始终围绕消费需求,把握行业前进趋势,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持续提升公司竞争力和价值创造能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