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白酒网】7月21日,记者获悉,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显示,山东越群六粮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越群”浓香型白酒酒精度不合格。
不合格信息显示,山东越群六粮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商标为“越群”的浓香型白酒(生产日期/批号:2020/11/29,规格型号:500ML/瓶;酒精度:53%vol),酒精度抽检为51.3%vol,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公开资料显示,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重要理化指标,含量水平主要反映产品品质。《浓香型白酒》(GB/T 10781.1—2006)中规定,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允许差为±1.0%vol。
另据企查查信息显示,山东越群六粮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徐立田,经营范围涉及白酒生产、销售。该公司此前还因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白酒,于2017年受到原山东省平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处罚。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于此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