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家联盟商违约!珍酒开出首批“罚单”,4家粤企面临处罚
【中国白酒网】近日,贵州珍酒视频号“珍酒视界”发布视频,通报了8月下旬对全国41家大珍联盟商进行的专项检核结果:19家存在违约销售行为,其中4家因严重违规将被处罚。
记者注意到,这不仅是公司针对“大珍•珍酒”联盟商开出的首批“罚单”,也是第一次对外公开产品经销渠道商的处罚结果。在整个白酒行业,这似乎也非常罕见。
作为新上市的“超级产品”,“大珍•珍酒”的定位为“超级品质、中等价格”——团购价定为600元/瓶、3600元/箱,按照1:5的品质对标3000元级别产品。
据悉,为维护产品价格及市场稳定,珍酒对其制定了“六不”销售铁律,即:不直接低价、不线上销售、不搭赠低价、不分销销售、不返现低价、不抵账销售。
视频内容显示,8月23日至29日,珍酒对全国41家大珍联盟商进行专项检核。期间累计收货大珍109瓶,涉及(线上/线下)违约客户19家,其中,2家破价销售,2家供货批发市场,1家销售品鉴酒,14家分销。
19家违约客户中,包括渠道客户11家:河南3家、湖南3家、广东3家、四川2家;高档酒客户2家,分别位于河南和广东;其他客户6家。
而4家广东企业因严重违规被处罚。它们被处罚的原因不外乎两点:违规分销至渠道商或违规供货至线上平台,但取证价格均未低于公司红线价格。对此,珍酒对其作出暂扣3万元违约金、观察期12个月,以及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检讨的处罚。
业内分析认为,此次珍酒不仅采取“强硬”态度,并对社会公开通报违约行为,表明公司对破坏市场秩序行为“零容忍”。只有保护好“大珍”的品牌,才是对联盟商、对长远发展的真正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