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白酒网】2024年1月8日,安徽监管局发布公告,古井贡酒独立董事因短线交易公司股票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5万元。
张桂平在2020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9日担任古井贡酒独立董事。2022年2月9日至11日,张桂平配偶吴某名下海通证券账户买入古井贡酒股票30,700股、成交金额6,951,019.4元,卖出30,700股、成交金额7,160,330元,存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的行为。
张桂平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的违法行为。张桂平提出申辩意见,但经复核,安徽证监局认为其情况不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深交所对张桂平出具的通报批评,属于自律处分,不属于行政处罚,不适用“一事不二罚”原则。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张桂平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安徽监管局备案。